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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2-12T08:20:09+08:00

战略定位前所未有 体制改革清除障碍

在剧烈变化的全球格局和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双重压力下,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不再单纯依靠资源、人口红利或粗放扩张,而是越来越依赖清晰的战略定位与与之相匹配的体制机制创新。当战略定位前所未有地清晰、坚定,而体制改革又有意识地为这一定位“扫清道路”时,发展才有可能真正实现从量到质的跨越。本文尝试围绕“战略定位前所未有 体制改革清除障碍”这一命题,探讨如何通过顶层设计与制度变革的协同发力,为长期竞争力构筑更加坚实的基础。

所谓“战略定位前所未有”,并非只是提出一个新口号,而是指在准确把握时代大势、发展阶段和自身优势的前提下,对未来发展作出更具前瞻性、整体性和差异化的安排。清晰的战略定位,首先是一种选择,意味着在众多可能的路径中,坚定选择最符合自身比较优势、最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方向。无论是数字经济强国、制造强国,还是绿色低碳转型的引领者,本质上都是一种对自身角色的精确定位。只有定位足够清晰,后续的产业布局、区域协同、科技创新、开放路径等,才有一个统一的坐标系和衡量标准。

战略定位只是起点,要真正落地见效,必须有与之相匹配的体制机制作支撑。很多时候,发展遇到的瓶颈,并不是方向判断失误,而是体制障碍、机制梗阻、政策碎片化削弱了战略的执行力。传统体制下形成的部门割裂、地区壁垒、审批链条冗长、要素流动受限等问题,会在隐形之中“消耗”战略红利,使得原本正确的战略难以释放应有的效能。“体制改革清除障碍”并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战略定位,找准那些阻碍愿景实现的关键关节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和调整。

战略定位前所未有 体制改革清除障碍

如果从更长的历史视角看,每一次发展质量的跃升,背后都有一次支持性体制改革。例如,当一个地方提出要打造创新高地,如果仍然沿用以审批为中心的管理逻辑,科研经费使用条条框框密不透风,高层次人才引进受限,科研成果转化缺乏市场化机制,那么“创新高地”就只能停留在宣传层面。相反,一旦围绕“创新”这个战略定位推进配套改革,如优化科研评价体系、探索科研经费“包干制”、推动科技成果使用权更灵活地向团队和企业开放,配套以知识产权保护和资本市场支持机制,那么创新要素就会被迅速激活,战略定位从蓝图走向现实。

战略定位前所未有 体制改革清除障碍

从治理逻辑上看,“前所未有”的战略定位往往具有三个显著特征。其一,目标更聚焦,不再以传统GDP增速为单一衡量标准,而更强调发展质量、结构优化与可持续性。其二,路径更系统,通过顶层设计统筹区域、行业、城乡多维度协同,而不是各自为战。其三,导向更长远,注重科技自主、人才培育、生态保护等长期因素,而非只盯短期刺激。在这一背景下,体制改革的任务也随之转变,不再是零散地“修修补补”,而是围绕战略蓝图进行结构性重塑,以形成与新发展格局高度适配的制度环境。

要理解“体制改革清除障碍”的现实意义,可以通过一个简化的案例来观察。某沿海城市在新一轮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把战略重点从“土地要素驱动的粗放扩张”转向“以产业链升级和科技创新为核心的质量提升”。为此,城市在战略定位上提出打造“先进制造集聚地”和“区域创新枢纽”的双重目标。实际推进中发现,土地审批仍然偏好大规模房地产项目,科技项目立项周期冗长,中小科技企业融资困难,大型制造企业与本地高校之间缺乏有效合作机制。战略虽好,却被一连串制度约束所“掣肘”。

面对这种局面,这个城市并没有停留在口头上强调“要创新要高质量”的宣传,而是开始聚焦体制层面的精准改革。调整土地供应制度,对制造业和研发类项目给予更灵活的土地支持和更长周期的产业空间配套,对低效用地启动再开发机制,抑制单纯依赖地产的冲动。建立跨部门的产业发展协调机构,打通经信、科技、金融、人才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让政策设计从“各管一摊”变为“集成服务”。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与龙头企业共建实验室和创新平台,通过制度安排让科研成果更快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经过若干年持续推进,这座城市的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战略定位开始真正转化为可见的竞争力。这一案例形象地说明了:清晰的战略定位必须通过坚决的体制改革,才能真正“落地生根”。

从更广泛的层面看,当下处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期,如果体制机制仍停留在适应旧模式的阶段,就难以支撑新阶段的战略诉求。例如,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要素自由流动的背景下,区域间保护主义、市场分割、地方隐性壁垒依然存在;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进程中,部分领域仍存在以行政命令替代市场手段的情况;在数字经济发展方面,数据资源确权、流通和保护机制尚未完备。这些问题如果不通过体制改革加以破除,就会形成结构性约束,削弱国家在全球竞争中的整体优势。体制改革不再是辅助性的工作,而是与战略定位同等重要的“主战场”。

战略定位前所未有 体制改革清除障碍

需要强调的是,真正有针对性的改革,不是简单地“放”或“管”,而是围绕战略目标进行精准制度设计。一方面,在需要激发活力与创新的领域,应当通过简政放权、流程再造、数字化治理等方式降低制度性成本,让市场主体有更强的获得感和安全预期。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数据安全和生态底线的关键区域,则需要构建更加严密、更加前瞻的监管框架,以避免在快速发展中积累新的系统性风险。这种“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管得住”的平衡,本身就是对战略定位的一种制度回应。

要让“战略定位前所未有 体制改革清除障碍”真正形成协同效应,还需要增强全社会的战略共识和制度意识。战略共识意味着各级决策者、执行部门乃至市场主体都对发展方向有基本一致的理解,不再因为短期利益或局部考量而频繁摇摆。制度意识则要求在面对问题时,不只是通过临时性政策或个案审批来“头痛医头”,而是思考能否通过制度安排,从源头上减少类似问题再度出现。在这一过程中,信息公开、规则透明和评价反馈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它们既有助于提升政策执行的可预期性,也可以通过实践检验及时发现制度设计中的缺陷,推动改革不断迭代升级。

战略定位前所未有 体制改革清除障碍

从治理实践角度来看,一项战略如果要在复杂环境中持续推进,离不开三类关键支撑。其一是顶层设计的前瞻性,敢于提出面向未来的目标,而不是被现实掣肘牵着走。其二是中观层面的政策衔接性,确保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金融政策之间彼此协同、方向一致。其三是微观层面的制度友好度,即让企业和个人在具体操作层面感受到办事效率的提升、制度成本的降低。只有这三个层面形成合力,战略定位才能真正转化为广泛可感知、可衡量的现实成果,而体制改革也能体现出“清除障碍”的实际成效,而非停留在文件之中。

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全球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仍将持续,外部冲击和内部转型的叠加,将考验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战略定力与改革智慧。越是环境复杂,越需要清晰的战略定位和坚决的体制改革。前者提供方向和愿景,后者提供动力和机制;前者回答“我们要成为什么”,后者回答“我们如何到达那里”。当两者形成良性循环,发展就不再是被动应对冲击,而是在主动塑造未来中稳步前行。从这个意义上说,真正具有前所未有意义的,并不仅仅是战略表述的新颖,而是用改革之手把战略从纸面推向现实的坚定决心与持久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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